健康导报健康中国人系列活动组委会 主办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界之声

探索法院如何完成信息化建设

时间:2016-01-06 11:17:2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灿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适应信息时代要求,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是服务基层人民群众、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廉洁高效的重要途径。对法院自身而言,信息化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审判力;对外而言,信息化有助于司法便民,服务社会,提高法院公信力。

  当前阶段取得的成绩

  第一、当事人立案后,以后案件每进展一步都同步进行手机短信提示。当事人也可在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内的触摸屏上同步查询本人案件的详细信息。对符合网上送达条件的,直接在网上送达诉讼文书。

  第二、在法庭审理过程上,建立排期开庭信息平台,对审判员拟开庭案件信息及预约法庭随时可查。庭审活动全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庭审结束后,自动刻录光盘,同步保存到内网上,每个案件的当事人均可在专用电脑上调阅其庭审视频。

  第三、在执行环节上,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执行案件的所有信息数据,随着执行过程的推进,按照不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地录入系统中,建立健全数据库,通过当事人到法院信息平台查询、手机短信等形式,逐步向当事人公开相关执行案件信息。在法院网上,专门设置执行窗口,内设执行动态、执行须知、执行曝光三个栏目,在执行动态栏目里,公布重大执行活动和疑难典型案件的执行情况,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在执行须知栏目里,公布执行工作流程、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财产申报令等涉及执行的规定,使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操作规范能有清晰的感知。在执行曝光栏目里,主要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公示,发布其姓名、照片、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况,压缩其赖帐空间,敦促其履行义务,同时也警示其他被执行人。建立当事人诉讼诚信体系,登录和公布诉讼和执行中不诚信当事人的名单及相关案件信息,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诉讼义务和裁判义务。同时与房管、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的诚信体系联网,发挥优势,资源共享,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