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以前的一些创作中,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如果严格按照法言法语对某些案件进行分析时反而不能引起很多读者的关注,但是用“白话”对某些案件进行分析时却时常会获得读者的“赞”。自己创作法律作品的一个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能够让读者在案件中了解到其中的法律问题,以期达到普法之目的。“接地气”的语言更能引起读者关注从而达到受教育的目的,自己这次尝试用刑法通俗话的语言方式解读大家熟悉的《水浒传》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章节中的情形。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选自于《水浒传》第三回《史大郎夜走华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是鲁提辖在作品中的第一次出场。作品通过鲁提辖酒楼遇金氏父女,寻问啼哭的缘由,救助父女脱险,并三拳打死镇关西的精彩场面的描绘,生动而鲜活的向读者展现了鲁达的侠义性格和不朽的艺术形象。笔者不对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进行过多评价,创作此文仅对鲁达打死镇关西的行为进行法律评价,以达到让读者对于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死)三行为有所了解。
我们先看看这三个行为在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中性质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一种犯罪,也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中对于该三罪的规定都是冷冰冰的,读者好像还是不能区分这鲁达到底犯了什么罪。让我们再看看《水浒传》中鲁达到底做了些什么?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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