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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报道法律维权中心

时间:2015-04-20 15:52:00  来源:  作者:
导读:法治报道法律维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大健康战略专业委员会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和《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以及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之业务范围而设立,是围绕国家大健康战略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和为会员提供法律维权、咨询等服务的专业机构。

  第五章 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行为时,必须持有证明身份的工作证件。中心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结业务、移交业务档案,同时交回工作证件,由中心开具“三清”证明。被中心除名的工作人员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应依照本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中心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规定标准收取服务实支费用。工作人员个人不得收取会员的服务费用和办案经费。

  第十八条 中心按国家规定建立规范、完备的规章制度。

  (一)建立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二)自觉接受设立单位监督。

  第十九条 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为会员提供法律服务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 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债权、债务以及履行职务以外的任何行为,均与中心及设立单位无关,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预案

  第二十一条 中心与会员方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的,由设立单位协调解决。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已于2016年9月26日通过,即日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大健康战略专业委员会。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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