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检信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的案件。在深化改革的风尖浪口,利益格局调整,社会矛盾多发,信访已成为一种被群众普遍运用的解决涉及自身利益问题的司法救济途径。因此,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的信访案件,并服务于整个信访工作大局,成为了新时期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任务。
本文立足于对近年来笔者所在检察院涉检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旨在对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其中的症结,找到解决的方法,为进一步改进涉检信访工作建言献策。
一、 涉检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笔者所在检察院信访量大幅下降。但是,信访案件既然存在,就说明群众有诉求,涉检信访工作的开展就不可小觑。
(一)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表达诉求的权利
第一,构建大控申体系。本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控申工作领导组,构建了一把手挂帅、控申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控申”信访格局,领导全院的控申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控申科,负责控申日常管理工作。形成了全院干警协抓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的大控申模式。为促使涉检信访案件高效办理,有效化解矛盾,本院建立了首办责任制,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原则,涉检信访案件的承办人为该案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对该案的办理与息诉工作承担所有责任。
第二,创新工作方法。本院在实践中摸索出了检察长接访、点名接访、预约接访的工作方法。将每月农历初八、十八、二十八日确定为检察长接待日,并将接待时间和地点提前公布在大厅门前。制定“群众点名接访工作栏”,来访人可根据自己所反映的情况,对照栏内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的姓名、照片点名进行接待,还可直接预约检察长接待。这就拉近了接待人员与来访者之间的距离,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准备了条件。
第三,充分发挥驻移民乡镇联络点的功能。检察院驻移民乡镇联络点自2010年在移民乡镇设置以来,一直发挥着其密切联系群众、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到目前为止,共建立7个驻移民乡镇联络点,每个联络点都配备了联络员。作为屏山县检察院检察业务的延伸,联络员通过多渠道从基层获取信息,并将有价值的信息反馈检察院,同时协助检察院在移民乡镇检察业务的开展,为本院及时发现并解决矛盾、将涉检信访的苗头扼杀在萌芽阶段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事先预防,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检信访
第一,狠抓办案质量,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本院狠抓案件质量,力求以合法合理的处理结果收获群众最大程度的认同,从而防止和减少涉检信访,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方面,以首办负责制推动案件快速高效地办理,另一方面,在做好内部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外部监督。本院基于本县移民迁建工作的实际,立足本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局,建立了“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体现了我院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
第二,实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本院对本院办理的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定的风险等级,采取有效措施,旨在充分做好预防工作,让上访的苗头熄灭在最初阶段。
二、涉检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本院涉检信访量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明显减少,但是,新时期、新形势、新环境对我院涉检信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以往工作方法在新要求的镜子中照出了不足。
一是在在涉检信访的事先预防工作上,由于各部门之间未能很好地沟通、协作,导致预防工作未能做足、做透。
二是在新时期,上访人的信访问题广泛,有的涉及政府部分人员贪污、渎职的问题,有的涉及新农村建设中征地拆迁、移民搬迁及安置等问题,有的涉及案件实体处理和诉讼程序、办案效率,有的涉及干警廉洁文明、态度、方法等问题。这就对办案干警的职业涵养和综合业务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部分干警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时暴露出综合业务素质不高的症结,影响了工作快速高效地开展。
三是部分上访人由于对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管辖权限等并不了解,上访问题并不在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内;部分案件正在司法程序中,上访人为获得有利的处理结果而到检察院上访;部分上访人存在法律上、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但却不愿听接访人员的解释,固执己见。这一系列问题都加大了涉检信访工作的难度,因为一旦出现半点差池,很可能会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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