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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互相让步,从而达到双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车主能否向肇事方提出贬值损失赔偿?近日,新疆伽师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车辆追尾,车主索要车辆贬值损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5年1月14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在看守所民警积极协调配合下,成功调解一起被拘留人员的民事案件,被告白某当庭向原告王某支付劳务费10000元,一起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而不是每个朋友都是值得信赖的“好友”。随着全民反诈意识的提高,陌生人的诈骗套路往往很容易被拆穿。然而,诈骗分子却“贼心不死”,利用“熟人”之间的信任,实施诈骗行为。当你放下戒心的同时,殊不知已掉入诈骗分子“杀熟”的骗局。 近日,一起发生在多年好友之间的劳务纠纷,在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人民法庭的暖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让濒临破裂的友情迎来转机,也为邻里乡亲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近期,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1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近日,河南省光山县斛山司法所与斛山派出所干警携手合作,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充分展示了警调对接机制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现优势互补、维护辖区稳定和谐方面的作用。 汽车入厂维修,本是寻常之事,但一车主将爱车送修,该车于维修中心“走一遭”后,取车时发动机竟遭损坏,一场车主与维修中心的纠纷由此而起。 生命诚可贵,溺水要严防。在水上活动时,尽量结伴而行,同伴之间可互相监督、提醒,遇到突发情况能给予帮助。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老人河边溺水身亡引起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面对近年来多发频发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坚持诉调对接调解为先,将大量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化解在源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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