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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董某来到山东省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莒镇调委会),请求莒镇调委会帮助解决其家庭纠纷。经与董某交流得知,董某,禹城市莒镇某村村民,今年76岁,膝下有二个儿子,董某早年丧偶一直是自己单独生活,家境一般。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今年5月份董某突然得了脑梗塞,右半身子失去了知觉,对于一直自己生活的董某来说,这一下他的饮食起居只能依靠自己的二个儿子了,孩子孝顺父母,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董某的大儿子小董却不这么认为。原来董某的大儿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过继给了董某的兄弟,董某的大儿子认为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采用小额诉讼程序,短短一天内审结6起买卖合同纠纷,依法高效维护瓜农的合法权益。 2018年5月份山东省禹城市莒镇某村的李某经人介绍和高某认识,2018年7月12日登记结婚,婚后高某人赘到李某家居住,由于婚前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了解,况且高某一直在外打工挣钱,但是一分钱也不往家拿,为此双方经常因琐事争吵,高某还对李某的孩子进行殴打,致使孩子不敢回家,现在李某和高某已分居近六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李某找到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莒镇调委会)要求离婚,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 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白雀园司法所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近日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推进了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执手相伴、一起变老是对美好婚姻最完美的诠释,无奈现实生活中却是相爱容易相守难,若婚姻经不住现实的考验,双方缘尽时,分手也许是成全彼此的最好选择。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速裁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和平解除婚姻关系,该案从立案至签署调解协议用时仅6天,实现用速裁“加速度”传递司法“有温度”。 高某,山东省禹城市莒镇某村人,82岁。高某共有五个儿子一个女儿,四儿子已去世,其他子女都已经结婚成立了自己的家庭并且都有自己的孩子。他妻子于2015年去世,他和五儿子一块生活。对其赡养问题,2017年,经四个儿子协商,每人每年给其赡养费1500元,吃药或住院花费由四个人平摊。高某的责任田四人平分。但二儿子高某自2022年至2024年7月欠老人赡养费2400元,老人多次给他要,开始以缺钱为由不给,后来他夫妇俩以之前老人没给他们家抚养孩子为由拒绝给老人抚养费,于是,老人高某找到禹城市莒镇调解委员会帮助解决。 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重塑信任桥梁最终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楚某,系山东省禹城市莒镇某村村民,共养育三子:长子、次子、三字分别叫楚某军、楚某民、楚某强。2023年初莒镇某村拆迁,楚某强先行拆迁,并安置于锦绣社区。楚某与楚某军、楚某民后拆迁拿房,楚某自此一直与老大一起居住,相安无事。但至2024年,楚某因家庭琐事想要回自己在拆迁中的面积,单独居住,父子四人由此产生矛盾。后来,楚某情绪激动地来到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帮他们解决家庭内部安置房分配及赡养矛盾。 近期,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的“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们争分夺秒、全力以赴,秉承“如我在执”的理念,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用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我已经和你断绝父子关系,以后你别来我家,你自己欠的钱自己还,不要来找我。”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上演了父子反目的一幕,令在场人员惊诧不已。原来是被执行人儿子在继承父亲财产后为逃避应尽法律义务,要求与被执行人断绝父子关系。 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尼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3000元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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