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规则
一般情况由双方协商,可以由任何一方抚养,也可以由双方轮流抚养。夫妻双方如果协商不成,则要区分情况:
第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的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则会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三、对于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因此,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一般是从子女的年龄,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多方面情况考虑,选择对子女的成长更为有利的方式。
四、抚养费的支付如何确定
抚养关系确定以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
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在校就读的子女,可支付至高中毕业止,但从目前社会经济状况来看,大学生仍然没有实际的经济能力,因此对在读大学生,有给付能力的家长还是应该支付的抚养费的。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五、彩礼的归属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则应当返还。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要求离婚的同时,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公平原则、适当返还原则,酌情返还金钱彩礼。
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是,双方在交往的过程,因当时感情较好,而发生的单方给付行为。此种情况,是作为普通的赠与行为,还是认定为彩礼,实践中比较难以把握,但笔者认为,此种情况应该从双方是否以结婚为目的交往,给付财物数额大小,是否主动给付等情形综合考虑,以防止以恋爱为由,骗取财物的情形。 2/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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