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陆续有市民报料,想在天河区办理离婚,至少要等一个月。想在海珠区办理离婚,也要等上半个月,最快到7月17日才能办理。莫非近期离婚率连年飙升,民政部门悄悄对离婚登记“限号”?(7月9日 广州日报)
结婚、离婚现象,属于社会范畴问题。作为一个成年人,只要符合法律意愿和条框,完全可以去履行一切手续。对于办理这些行政手续的民政部门来讲,只要依规合法,都应该无条件的去执行。
有数据证明,当前社会下,很多人都具有紧迫感、焦灼感,这种状态具有很强的时代延伸性,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人,更是如此。忙着要赚钱顾家、要教育孩子、要照顾老人,还要去处理周围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这些都需要日常不断地去维系,更重要的是这需要花费无数的时间,很容易给人酿成应付呆滞症。有记者潜入离婚办理处查看,得到离婚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天时暑热、心情烦躁要离婚,周末吵架周一离,还有更多是争执增多,冲动要离婚,还有就是未雨绸缪,为了达到目的去离婚等等,这些人一股脑地涌进了婚姻登记处,仅有的几个人,明显忙的手脚不着地。
“我们人手严重不足。”其中一位婚登处的负责人透露,每天开放全部6个办理窗口,办理离、结婚约100对,办理无婚姻登记证明(俗称未婚证)约300份。“我们的婚登员都要满负荷工作,才能完成这个工作量。”这些并不能埋怨我们的工作人员,只能怨当下的离婚潮来的太凶猛。其中也并没有群众所谓的“限号”离婚的猜疑。但是我们仍应该意识到,当地民政部门婚登安排的欠缺,偌大一个单位,一个简单的婚姻登记,难道不会抽调人手吗?几道简单的程序,几个并不复杂的系统,更何况长期在民政部门工作的人们,长年累月的耳濡目染,难道不能抽调其他科室的人吗?这些都暴露了民政婚登部门的不足。
法律明确婚姻自由,无论结婚还是离婚登记,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自愿结合和分开,都必须当即予以办理。在法律面前,作为执行者和维护者,我们必须无条件的去遵从。在为民服务的路上,不管是民政部门还是其他服务部门,没有任何的理由,更不可能心中持有诸如“离婚限号是好心”侥幸,因为看似“好心”的背后,更是对公众和法治社会的不尊重。这让我想起父辈们结婚时候的容易,单位和街道出信,男女双方拿着各种证明去街道办事处找民政助理员去办理结婚登记的爽从,当下,为何不能应景,重新考虑将权力下放到街道呢?或许这也符合了简政放权。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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