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浦县纪委监察局查处了该县广电局副局长江某某等4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利用公款旅游的问题,给予党纪立案。(5月27日 环球网)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两年多,反“四风”力度层层加码,明察暗访、严肃处分、点名通报,成为纪检机关日常标配。在这样的压力下,公款旅游等违纪现象得到了遏制。但个别干部发明了一些隐蔽形式逃避打击,不容忽视。比如霞浦县广电局部分人员以采风为名外出旅游,开销除个人自缴部分外的2万多元,以收取赞助费和虚开发票报销的方式解决,以掩盖公款旅游之实,值得警惕。
在“三公”经费备受关注、公费旅游饱受诟病的大环境下,以收取赞助费和虚开发票报销的方式解决旅游经费貌似是一种安全而高明的做法,毕竟它没有动用“三公”经费,不太容易引发公众关注和撩拨公众的敏感神经。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更像是一个披着“隐身衣”的拙劣“小把戏”,其恶劣性质和负面影响,某种程度上比直接的公款旅游有过之无不及。公款旅游是近年来重点打击的违纪行为,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些部门和领导干部,如此则新闻中的类似情况,打着考察、培训、调研等旗号“巡游”各地,采取各种方式方法规避检查,不得不让人寒心。
面对4名干部利用公款旅游的行为,霞浦县纪委监察局已对江某某等4人党纪立案,追缴用于公款旅游的款项和违规发放的补贴,并对江某某等人公款旅游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广电局局长给予诫勉谈话。这固然是必要的和重要的,但当务之急还是必须完善财务审批和财政审计,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另外还要根据市、区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并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如此,“公款旅游”才会丧失存在的土壤。
另外杜绝“公款旅游”不仅要靠政府机关自身的“净化”之效,更要有公众的监督。因“公款旅游”常披着隐身衣,易于给违规违纪者提供利用的空间,这正巧就需要我们的公众擦亮慧眼。如“丹凤县80名干部职工公款赴港澳旅游”,“南皮县鲍官屯镇政府带村干部公款游海南”等,均是源自群众的举报和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相比,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往往更为有效、有力。因此,唯有实行全民监督,让“公款旅游”随时有曝光镜头下的可能,才能让“公款旅游”的现象成为绝唱。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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