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起土地行政复议案,衢州江山市四都镇金山村第五、第六村民小组将衢州市政府告上了法庭。昨天的庭审,历时一个多小时,衢州市常务副市长赵建林一直坐在被告席上。当地部分政协委员也在庭审现场参与了旁听。江山四都镇金山村第五、第六村民小组诉称,早在1986年,原属于其所有的4400平方米村集体组织土地,被原江山县人民政府以(86)188号文件予以“征用”,但未对其进行告知。村民:能让市领导知道真相就够了。赵建林:这是一种文明和进步。(人民网 5月7日)
古语云“民不与官斗”,自古以来,平头百姓向来都是见官低头走,这固然与长期受封建思想荼毒有关,但其何尝不是折射官权的强势。正如前段曝出的“最小的官比最大的企业家神气”,这些都是因政府掌握了大量权力,资源分配权力和审批权导致。“民告官”是一种文明和进步,但这应该建立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前提下。
作为老百姓,能够见到级别比较高的官员,老郑显得有些激动。对着当地电视台的镜头,老郑说,“以前告官没有见到官嘛,这次见到‘大领导’,就想把事情真相告诉他,希望能够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处理。”村民的意愿很简单,简单到只求“能让市领导知道真相”。其中貌似是利用新《诉讼法》在维权,实则更像一出利用法治平台在为自身的利益伸冤。作为被告席的出席者,该市常务副市长赵建林,接受采访表示,“我今天作为市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第一次,但我觉得这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部分,也再一次提醒我们,启示我们,告诉我们,各级行政机关不论做决策还是抓落实,依法行政这根弦要时时刻刻体现出来。”作为领导,第一次坐在被告席诚然尴尬无比,但是获得的更多,不一定要证明谁对谁错,只要认真反思自身领导体系内的落差和人民的心理期待就足够了。
作为“民告官”主体之一,村民表现出的态度,让我们认识到当前公众掌握法律这门武器的重要性,让依法维权成为了一种现实。那么,作为被告席上的应对者,我们的政府部门该怎么做?笔者以为,在日常工作中,在保持“为绝大多数人利益”同时,更应该统筹法律,以党性和法治为红线,真正将越界可能减到最低或者消弭,而不是让“民告官”成为一种社会广闻,毕竟,当次次质疑增多时,也在侧面证实了政府层面失误的可能性。(孙伟)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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