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健康中国人系列活动组委会 主办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界之声

媒体正义利剑不容“跑偏”

时间:2015-02-09 10:37:4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黄煜
导读: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是新闻宣传的生命,新闻必须完全真实、可靠,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新闻一旦失实,它的生命也就完结了。正因如此,新闻宣传报道必须强调真人真事。同时,新闻媒体还担负社会监督重任,对公众舆论起着风向标作用,职责所在,更来不得半点马虎。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消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昨日通报了4起新闻单位和记者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人民网北京2月5日电)

  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是新闻宣传的生命,新闻必须完全真实、可靠,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新闻一旦失实,它的生命也就完结了。正因如此,新闻宣传报道必须强调真人真事。同时,新闻媒体还担负社会监督重任,对公众舆论起着风向标作用,职责所在,更来不得半点马虎。

  但是,事实上,在物欲横流、金钱诱惑太重的当下,新闻媒体早已不那么单纯,夹杂的利益太多,职业操守随之滑坡,甚至个别媒体和记者把新闻资源当成了有利可图的赚钱工具,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实话实说、据实报道的形象,这一不正之风势必要遏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其实,在众声喧哗、人人均有发言权的信息时代,想在有限的新闻市场份额中分得一杯羹,实属不易。媒体也需生存空间,记者也需要养家糊口,但无论何种理由,都不能成为新闻媒体违背职业道德、违法乱纪的理由,更不能把媒体监督利剑之责当成谋取私利的“摇钱树”。

  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的四起典型案例及结合实际情况来看,新闻媒体出现的问题也无非主要表现在:一是新闻单位个别领导人利用职务职权,肆意授权寻租代言人,把手中权力当成中饱私囊的工具;二是部分新闻单位和记者,把住地方党委政府正面宣传之需,做有偿新闻,赚取版费,报道内容上当然就言过其实了;三是部分新闻单位用“业绩收入”考核记者,记者为完成所谓“指标订单”,报道的真实性自然大打折扣;四是个别新闻记者抓住他人软肋,实施新闻敲诈,收受高额“封口费”;五是个别新闻单位和记者一味图快或者为吸引眼球,把关不严,“标题党”横生,断章取义,影响甚至蒙蔽受众的视觉…….。

  有市场,才会有利可图。正因为新闻媒体肩负宣传和监督作用的特殊性,才导致有人钻了空子,造成圈子乱象。因此,整肃风气,狠刹歪风,营造干净纯洁的新闻媒体圈是关键,不仅要对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行为动真碰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更要规范新闻媒体人的职业操守,特别是对敲诈勒索行为更要坚决打击。此外,还应取缔地方政府宣传考核的不良机制,铲除利益土壤,让跑偏的新闻媒体真正发挥社会良知、正义之剑的宣传报道和社会监督之责。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