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今日公布四川省红包礼金收缴账户,账户收缴红包礼金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24时。全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公开承诺、自查自纠、强化监督、重拳出击,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来源:搜狐新闻,12月4日)
每逢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和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红包礼金”就成为突出问题被提出来提醒我们的干部。但是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确实存在着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利益输送等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行为,严重影响的党和政府的反腐公信力,损坏的是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形象。
从全国来看,中纪委于今年10月,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尾阶段时发布消息称,10万余人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涉及金额5.2亿元,查处2550人,涉及金额2.5亿元。而从11月中旬开始,四川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明确规定在12月底前要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上交所在地区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笔者认为,限期收缴红包党员干部切莫触碰红线。
为遏制“红包礼金”歪风对领导干部的腐蚀,四川设定了最后期限。眼看着时间一天天流逝着,规定的截至时间也越来越临近,我们更应该明白限期收缴红包目的是让领导干部有一个自我交代悔过的机会,提供了一个渠道让我们的领导干部改过自新,如果有心存侥幸,一经查出,必将是严惩不贷。这既能震慑干部的行为,又是更为严密的监督和惩戒制度。虽然,这样的“教育在先,提醒在前”,让干部们自己承诺,自己上缴,让我们的领导干部形成达到“不能腐”、“不敢腐” 、“不想腐”。
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党员干部要加强廉洁自律意识,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收受“红包”的歪风,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弦,警惕掉入钱权交易的陷阱,才能防止和杜绝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歪风滋生和蔓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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