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健康中国人系列活动组委会 主办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界之声

中国首个宪法日 让宪法“活”起来

时间:2014-12-05 16:51:1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许杰
导读: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它赋予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与自由,并提供了实现其权利与自由的保障。作为中国首个宪法日,我们一定要让它“活”起来。

   李步云,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1978年发表《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被视为法学界思想解放的标志。1979年发表《论以法治国》,开了“依法治国第一腔”。曾参与1982年宪法的制定,并多次参加1999年修宪、2004年修宪座谈会,所提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等建议被采纳。新京报首席记者王姝(12月4日 中国网)

  我国的宪法内容其实是博大精深,高度概括了国家和公民的权利义务,但是由于实际法律适用很少,导致宪法虽然作为我国的根本法、其他法律的母法,长期以来不被大家知晓。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将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宣誓日,大大加强了对宪法的宣传。宪法是制定、调整国家治理政策的基本依据,很多人由此认为,宪法很“高大上”,距离我们很遥远,体会不到宪法的实用性。如今,宪法真真实实的来到了我们身边,而且是国家干部带头宣传宪法、维护宪法。

  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它赋予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与自由,并提供了实现其权利与自由的保障。作为中国首个宪法日,我们一定要让它“活”起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