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发布《关于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不够健全。一是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未落实,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但从调研情况来看,2006年以来,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一直未作调整,公务员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二是公务员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占公务员收入比重仅为三分之一左右,津贴补贴占比过大,而津贴补贴标准取决于地方财政状况。
今年以来,江苏、湖南、安徽等地发生多起公务员“讨薪”事件、一些基层公务员“准备跳槽”或“辞职转行”的事例在微博、微信上广为流传,其折射出什么?笔者认为:基层公务员工资与当地的生活节奏不匹配。某些地区的基层公务员每月工资仅2500元左右,还不如当地家庭保姆、洗碗工、收破烂等职业人员工资。部分年轻的双职工有了小孩又遇到小孩到上学之前如何照顾的问题,请保姆的话一个人的工资就没有了,仅剩一个人的工资还要给小孩买奶粉、买生活必需品,怎么算都不够。再加上“缺德保姆为了安心看韩剧,给小孩吃安眠药”等一类新鲜事件屡屡发生,大多数的双职工会选择其中一个跳槽或辞职回家自己给自己当 “保姆”,还省心。
笔者认为,应该加快公务员工资制度健全步伐,加大基本工资比重,减少地方对公务员薪酬构成的自主决定权,实现全国上下同级别公务员基本同工同酬,别再让只听得见雷声而看不到雨点的情况发生。否则,基层不但留不住人才,还会打击留下来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间接降低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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