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关于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称为《规定》),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监督。据介绍,这项规定旨在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建立科学的人财物等工作管理机制,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人民日报10月31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指出,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把手不分管具体事务作为一项政策创新,无疑为扎紧制度之笼提供了更为牢固的新材料。为新材料找对上笼的地方,把防腐功能用到极致,期待各级政府部门的进一步探索和实践。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多个省市将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对“一把手”进行限权和分权工作,目的是解决当前“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大权独揽难以监督的问题。比如:江西南昌市实施“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两年多来,全市涉及党政“一把手”的信访举报数量下降27%,党政正职腐败发案率下降23%。
此次,重庆市此次出台的《规定》中: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工作,从根源上切断了“一把手”直接参与干部人事任免、财务管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等项目的途径,强化了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监督,有利于降低“一把手”腐败风险,正是是对中央精神的积极回应。笔者认为,重庆“分权制衡”限制“一把手”权力值得称道。
从中央巡视组开始巡视地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晒出的“问题清单”和查处腐败案件中,我们都能看到涉及“一把手”违法违纪的问题。“一把手”腐败问题之所以多发,关键还是“一把手”权力过大也过于集中,而对“一把手”的权力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这就造成了“一把手”成了贪腐的重灾区。
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分权制衡”限制党政机关“一把手”的权力,加强制约权力的力度,减少“一把手”对人、财、物的插手干预,目的是让“一把手”从“直管”到“不直管”,把主要精力放在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和具体事务的监督上。只有“一把手”通过集思广益,让民主决策实现最大化,才能让权力的运行在阳光底下,才能避免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实现“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走过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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