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跑到了深秋,从备孕跑到了有孕在身,盖了十余个公章,在各部门间辗转二十多次,甚至出示了父亲的《死亡证明》……为了一张单独两孩准生证,陕西省咸阳市一所高校的教师李青费尽周折仍未如愿。(10月23日 中国网)
明明是符合标准,却在办事过程中遭遇到具体执行人“多此一举”,怎能不让人心堵?单独两孩政策虽好,但是落实却有些困难,与其说是基层服务部门“小心谨慎”、“理解不透彻”,不如说还有过去那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遗风。
陕西省咸阳某高校教师李青办理生育证的波折遭遇,从听到符合条件的喜悦,到始终办不下的悲伤,望着果子却吃不到,埋怨政策还是埋怨自己?从再生育申请表、夫妻双方各自单位和社区开具的婚育状况说明、生头胎时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医学出生证明……备齐十余份材料后,却发现自己的《独生子女》证无效,竟然还要重新要求李青父母双方单位开具没有生育二胎证明,理由是“不知道你是不是独生子女。即使材料齐全,也无法核实真伪。”这让人纠结,不了解,不知道,为何还要发《独生子女证》,岂不是自相矛盾?如果那样,要求其父母双方单位开具证明材料,那么还要不要《独生子女证》,领了这么多年的补贴,岂不是也有冒领之嫌,最恼人的是不知真假,有材料也没法核实,试问,这些基层的计生人员一天到晚究竟在忙什么?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申请材料中须提供“申请生育的本人及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相关独生子女证明。”陕西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副处长冯新维介绍说,夫妻“单独”的一方持有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作为自己是独生 子女的身份证明,无需提供其他材料。西安市计生局相关业务处室也表示认可,但真到了基层,却又以“调查核实难度大”“《独生子女证》发放中存在一些遗留问题”为由,附设了其他条件。显然,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还需要一些时日,本来很明了的事,却在基层需要十几个章,让人从夏跑到秋,这还是“事理皆明白”的高知,如果换做普通群众,会不会更难办?折腾来折腾去,磨去的不光是耐心,更是对一些服务窗口的埋怨,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持疑。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泛滥存在于行政环节各角落。即使上面口号震天响,下面也仅是拍拍土,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总是拿着自己的一套理论去应付群众,诸不知,自己的谬论已经打了自己的脸。计生部门不认“独生子女证”,好比秀才不识字,岂不是无赖?推进依法行政中,光凭着检查、督导这些庸政、懒政还不够,那种推推动动的现象还会重来,规范这些行为,必须纳入法治框架,以法示人,用法治人,用刮骨祛毒的手段来强力扭转那些作风陋习。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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