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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廉政回访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时间:2014-10-17 09:53:3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田源 付雪银
导读:为深化反腐倡廉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S省M区法院扎实开展廉政回访活动。共抽调案件25件,涉案当事人64人,共发出《案件廉政回访调查表》57份,填写回访调查表48份。

   为深化反腐倡廉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S省M区法院扎实开展廉政回访活动。共抽调案件25件,涉案当事人64人,共发出《案件廉政回访调查表》57份,填写回访调查表48份。《廉政回访调查表》显示:评价总体良好,满意率均在9.90分以上,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对执行到位不满意、调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一、廉政回访活动中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是办案效率不高。法院尤其在法庭审判一线办案效率相对较低的情况表现的突出和明显,有些审判执行案件久拖不决,社会纠纷不能得到有效及时的解决。

  二是案件质量优劣不均。有些案件当事人反映该院有些案件审理的质量不高,导致二审改判、发回重审,造成资源浪费,也有损法律的威信。

  三是裁判文书质量有待提高,说理部分不足。有些当事集中反映裁判文书质量方面水平有待提高。

  四是调解工作做的不足。反映有些案件中,有些法官对案件的调解工作做的不到位,不充分。

  五是对待当事人态度欠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个别法官对待案件当事人态度生硬,存在“难为”现象。

  六是执行问题突出。送达不到位、执行不到位、执行难问题反映集中。

  二、廉政回访问题出现的原因分析

  一是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送达难以及法律适用不统一的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反映了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不能引用准确的法律规范,致使很多社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二是审判力量不足,水平不高。由于法官人员来源广,素质参差不齐;基层法院工作条件和各种待遇得不到落实;当前司法环境不理想和司法权威的缺失,都造成了基层法院审判人才审判力量不足。受经费限制,基层法院培训机构和制度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培训时间与繁重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也比较突出,审判工作滞后。

  三是法院执行工作顽疾难除。在执行程序中,执行人确实无力履行义务,致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兑现,问题久拖不决;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和方式与法院对抗,拒不履行义务,甚至暴力抗执等;消极对抗,“拖”、“赖”、“躲”、“逃”或事先隐匿等;在执行程序中,有义务协助法院执行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与法院合作,甚至为法院执行设置种种障碍等。

  四是极少数法官缺乏职业道德,审判作风差。司法行为不规范,偏听偏信,主观断案,司法能力和水平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经济关系,实现案结事了的水平不高,给法院造成了消极的社会影响。

  三、进一步改进廉政回访工作的建议

  一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水平。严格法官准入制度,不仅针对法官,也应包括法院的领导班子,不能有“双重标准”。提高法官政治、经济待遇。对地方财政有困难的基层法院,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合理提高法官政治待遇,加强教育培训。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在职法官进行分类培训,尝试采取“法官教法官,法官带法官”的培训方式。

  二是推动三大平台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面推行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网上办案”的动员部署。注重裁判文书的质量,上网公开裁判文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部新审(执)结案件达到档案电子化的要求,升级立案大厅的电子触摸屏性能,使其具备案件信息查询和诉讼服务指导的功能。

  三是力克执行难题。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群众自觉履行义务,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从而减少执行工作中因当事人自身原因而增加的阻力。构建各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增强执行威慑力,同时注重执行联动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大执行经费投入,设立救助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开展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专项活动。着力改进审判执行和法院管理中手续繁杂、程序繁琐,对群众诉讼和法院内部办事不便、不利,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简化、优化审判执行工作中办理接待群众和当事人诉讼的手续、程序,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为民措施。简化、优化法院内部管理、办事的审批手续和程序,简化办事流程。精简文件、会议。通过清理整改,推进诉讼管理和法院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办案、办事效率。

  五是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坚持将“案结事了人和”的和谐司法理念落实到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执行的全过程。要准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要求,该调就调,能调就调。同时,推行案件判后回访工作,力争把申诉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降低案访比。

  六是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主动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特点,开通官方微博,在线直播案件审理过程,与网民互动;始终保持强烈的敏感性,健全舆论收集和处置应对机制,做到舆情同步研判、同步处置;对司法舆情中存在的不准确、断章取义的问题,第一时间应对和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还原事实真相,消除公众误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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