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度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问责追责情况,并公开曝光10起典型案例。其中,因有关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黄石市4位领导干部被追责。(9月15日 楚天日报)
一些单位和部门责任事故频频发生,责任制度执行不力、渎职行为惩罚不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追责则要解决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问题。对违法违纪的行为中央早就出台了很多制度,来进行约束。不仅要求内容合理、程序规范,而且要求执行严格、奖惩分明。但是在严规之下,还有人屡屡犯错,视规章制度为无物,对于这种行为一经查处,必将严办,以示警告。
据报告称,黄石市招商引进一企业4年多,所收缴利税仅占向其奖励资金的3.4%;对“磁湖新天地”项目指定承包经营,督促承包方履行合同不力;多个政府投资项目未公开进行招投标,采取直接指定或邀标方式确定承接方。黄石市原常务副市长朱中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省纪委监察厅正在立案调查。黄石市一名相关副市长、黄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上述部分问题负有主管责任,省纪委监察厅责令前者作出书面检查,对后者诫勉谈话。黄石市原城投公司董事长何国有涉嫌严重违纪,黄石市纪委监察局正在立案调查。
对于这些“顶风作案”的行为,除了要依照法律制度,予以严惩之外。笔者认为,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党员干部们的自我意识,抵制住诱惑,才能做到廉政爱民。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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