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赵家坝被拆迁户袁方金,在拆迁现场跌落后死亡。当地政府称,死者系“突然昏倒并跌落至1米左右高的坎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但家属对此说法提出了质疑,多名家属到县政府烧花圈讨说法,与政府人员发生冲突,5人被抓 (人民网8月6日报道) 。又是一起矛盾纠纷,拆迁、死亡、政府、冲突,老百姓与政府似乎处在了对立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之中。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建设加速推进的今天,像上面的事例,时有发生,一方面,政府要推动经济发展,城市的建设,要有所作为,并且从经济效益出发,力争花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发展;而另一方面,政府这些行为所触及到老百姓,他们为了自身的切身利益,且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提出相求,他们会为达到要求,甚至有所行为。这样双方从不同的目的,甚至是相对立的角度出发,纠纷和矛盾势在必然的。例如目前,许多城市存在新城和旧城发展不平衡的,城这边是干净整洁、绿荫覆盖、欣欣向荣的新城,城那边是破败不堪,道路逼仄,污水四溢的旧城。同样的市民,在公共基础设施,应享受同样的城市待遇,作为当地政府,改进人居环境是理所当然的责任,理应对旧城进行修整、改造。但是,居住在棚户区的住户,或许有跳出住户角度思考,认为这样的改造有利于城市建设,居住环境的改善,当然自己也会享受这样的好处,但也或许有的住户,会觉得这是一个机会,是一个提要求,要补偿的好机会。如某某钉子户,因为坚持不拆迁,获得了多少多少的补偿等,这些事例再加上或多或少的知道些维权、群众利益至上等,这些都会使得某些拆迁户在被拆迁时希望过高,甚至无理要求,再甚至于蛮不讲理不达目的不罢休,这样,矛盾、冲突便产生了。
其实,没有不能克服的问题,没有不能解决的矛盾,有多少种问题就会有多少种解决的办法。像前面谈到的雅安市芦山县赵家坝被拆迁户袁方金死亡事件,在发生之前,是可以去防止的。首先从袁本人角度,年岁大,有病在身,理应自重,处理事情时,想着达到目的解决问题的同时,应考虑自已身体,生命可贵,身体不能承受时,可以请自己的亲人朋友帮助诉求;其次从政府角度看,政府本就是想通过建设而造福百姓,面对百姓时,何不多从百姓角度着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习俗、道德规范等,换位思考,从百姓的角度去想想如何来处理事情;再次从开发商角度看,开发商的目的就是谋取利益最大化,但凡事都是物及必反,当在拆迁中为节约成本损害被拆迁户利益,势必会引起反对,纠纷矛盾甚至流血事件产生,开发商去处理这些问题时,会花去更多的成本。
社会在发展,发展必然产生矛盾,社会又在矛盾解决过程中发展,那如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呢?最合理最有效的办法是依法解决,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是关键。做到依法治理任重而道远。(通讯员 刘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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