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提出新提任干部财产公开,这是5年来第3个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省会城市。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近40个,但超半数“昙花一现”,且试点多为县市区,主要针对科级干部。(新京报8月18日)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是指法定范围内的国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有关机关申报自己财产并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接受有关监督机关和公众检查的法律制度。这种方式是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最有力措施之一,它使公共财产公开、透明,让公共财产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公共财产不能通过非正当途径流向个体,从而有效遏制腐败。因此,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被誉为 “阳光法案”。
但从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以来,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40个地区超半数“昙花一现”,这不仅让很多关心官员财产公开的人士感到失望。不过,我们要意识到任何改革都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地推行,既不能裹足不前,更不能一蹴而就。
改革的阻力会时常遇到,“昙花一现”并不是意味着改革的失败,也不是改革的终点,而是新一轮改革的开始,是迈向成功的开始。
从长远来看,在我国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重要体现。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全面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对于以财产公开制度为核心的反腐,我们充满信心,也应审慎乐观。只要领导者能够拿出足够的政治决断,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加上配套制度及时跟进,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们期待这一制度早日“破冰”,真正将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终定会建立起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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