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广东省纪委从14日起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和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和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人民网8月16日)
不只是广东,很多省份都提前在中秋有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和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违纪行为打了“预防针”,矛头直指公款过节上的不正之风,彰显节日反腐的信心和勇气。
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对节日中违反规定的越来越少,对节日腐败之风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但在严惩节日腐败之时,仍然有一些不收手、不放手的节日腐败分子在游走于高压线之上,他们的腐败形式、内容、手段越来越升级,公款过节中的宴请、娱乐、休闲越来越具有私密性,有向机关食堂、高档会所、农家院等“进军”的现象,其危害越来越大并呈现显性化,查处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不断引起社会深恶痛绝。
因此,笔者认为,遏制领导干部过节腐败之风,还需要制度来保障。如果法律明确党员干部公款过节要受到惩戒,要付出沉痛的代价,那么敢于触碰“红线”的党员干部就会越来越少。所以,公款过节的现象,应该用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手段来遏制,拿出真刀真枪的惩罚措施,不流于虚文,不流于形式。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公款过节无论怎样隐藏,都难以躲过群众的眼睛。因此,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必要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只要举报属实,就坚决查处,并奖励举报者。同时,还要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公款消费制度。要对公务接待预算公开化、透明化做出明确可行的制度设计;加强审计和监督必须落实到每个机关、单位定期公布“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情况;规范公务接待标准,要设法减少隐性开支,强化显性程序。对于挥霍公款,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应追究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不能批评了之,退赔了之。只有高悬党纪、政纪和法律之剑,让踩了“红线”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以儆效尤,才能赢得民心,真正得到老百姓的称颂。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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