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女性职务犯罪率快速增长的态势明显。各媒体纷纷发表文章,提出要加大对女性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在全社会逐渐形成“不愿腐”、“不易腐”、“不敢腐”的反腐氛围。(来源:人民网)
女性职务犯罪,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女性在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的不断提升,女性参政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女性活跃在政治舞台上,女性职务犯罪也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
数据显示,女性职务犯罪的类型,贪污贿赂类案件明显多于渎职侵权类同时,查处的案件中,女性职务犯罪不少涉及两性问题,权色交易突出。被称为“三湘第一女巨贪”的湖南省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蒋艳萍,曾屡屡利用自己的色相获取升迁,反过来拥权腐败;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原局长刘光明也是通过自己的美貌,坐上了正处级的鞍山市国税局长的第一把交椅。
纵览女性职务犯罪案件,手段相对单一。过去她们大多会将赃款用来补贴家用、走亲访友、全家消费。但近年来,花巨款做美容、整容、买名牌在女性职务犯罪中显得尤为突出,倒在“美容腐败”上的女性官员不乏其人。2012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就查处了 12起女性官员“美容腐败”案件,这些女性官员,每人在美容会所的消费记录都多达数百次。
女性职务犯罪的发生是多因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有女性自身的各种问题。腐败的实质,就是一个“前腐后继”的问题,权力缺乏约束和监督。一些女性领导干部官做得越大,各方面的约束却越来越小。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不好、下级监督不了。一些单位制度设置不合理,或制度形同虚设,会给犯罪提供可趁机。加之一些女性官员法律观念淡薄,抱有侥幸心理,分不清罪与非罪的概念。
北京一家媒体曾随机抽取部分受贿案件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受贿女性官员收受的礼单中,“小件奢侈品”名列第一。由于盲目攀比和心理失衡,一些意志薄弱的女性公职人员,会利用手中职权大搞权钱交易换取生活上的享受,滑向犯罪的深渊。女性往往比男性更感情用事,生活中容易为情所累。同时,不少案例也表明,相当数量女性职务犯罪者的家庭功能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在金钱上寻找平衡与寄托。
腐败不分年龄,不分职务大小,更不分性别。女性职务犯罪增多,表明权力运行有漏洞,权力监督不到位。根本问题还是如何制约权力,当权力行使受到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才可能杜绝各类腐败行为出现。对于女性干部,还要加强心理干预和人文关怀,提高她们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让她们在工作中体现出“巾帼不让须眉”风范的同时更体现出高风亮节、秉公办事的优良作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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