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S省D县法院已审结非法经营案件4件,6名被告人被分别处以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罚,涉案总金额达86万余元。经分析,该4件非法经营案件,全部为涉卷烟犯罪。被告人为追求非法利益,在没有取得烟草零售许可的情况下,四处大量收购软、硬盒中华,五星红杉树,软盒哈德门等品牌卷烟,运往外地销售,赚取地区差价,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同时,逃避税收监管,造成地方税收流失或逃避纳税,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为此,S省D县法院建议:
加强监管,建立严格的核查制度。由烟草专卖和税务稽查部门联合加强对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对烟草制品经营户实行台账管理,对进货、销售、存货进行定期核查,严格限定批次烟草制品在合法的区域内流通,防止外流,避免税源流失。
严厉打击,加大刑事处罚的力度。遵循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适度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格缓刑适用条件和程序,加强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提升犯罪成本,遏制此类犯罪多发、易发态势。
进行宣传,提高该罪社会知晓度。对国家烟草专卖的有关法律规定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烟草制品经营户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统一从烟草专卖部门进货,不接受社会零散货源。选取典型犯罪案例,制作成宣传材料,以反面警示作用,震慑犯罪,维护良好的烟草经营秩序。(通讯员 田源 邓洪强 )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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