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以下简称“文化长廊”)的项目,这个2011年2月完工的项目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今天,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斥资2.7亿元的“文化长廊”,为何如此短命?“主要是政策调整。”河口县新闻发言人称。在2013年,河口县政府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文化长廊”将被改造为城市公共空间和平台。
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的项目,因涉及国境界河,曾遭多名当地官员反对,但它“经过政府特批”排难而上。然而时隔不久,政府又冠冕堂皇的以“本着还河于民、还景于民”的理念,将“文化长廊” 改造为城市公共空间和平台。这一建一拆,有将近5.7亿元人民币被打了水漂,这个数字大概是河口县2013年地方财政总收入的三倍,面对如此巨大的资源浪费,谁来为此埋单?
笔者认为,首先要为此埋单的是当时力推此项目上马的主要领导。因受“唯GDP论”的不良影响,有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一个工程,一把手拍板决定了,先拆迁改造,再建设,再拆除, GDP考核指标上去了,但却严重影响了景观,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因此当地主要领导干部不得不为其“一意孤行”埋单。其次要为此埋单的是当地国土、规划等部门。国土、规划等部门作为项目的主管部门应该在项目实施中做好本职工作,当好参谋,然而在“文化长廊”项目上,在项目规划缺乏论证的情况下,依然一路绿灯,俨然已成了某些领导的家奴,国土、规划等部门不得不为其“唯唯诺诺”埋单。
政府随意决策不仅浪费国家的资金,而且让政府的威信与形象在民众面前大打折扣。因此,政府在面临重大项目的决策时,应对其可行性进行多方求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俯下身子“接地气”,到群众中听民意,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让决策经得起历史与实践的检验。(平草)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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