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山岔所成功调解一起兄弟之间砍树发生的纠纷。
2月09日15时许,杨某以邓某砍倒那棵杉树是自家的为由,与邓某争吵不休,杨某一怒之下抓伤邓某的脸部,接着咬伤邓某左手的无名指。
2月13日,邓某及其家人来到山岔派出所要求处理。
派出所长刘永松立即组织民警对案件进行调查,建议邓某住院治疗,待伤愈后组织双方调解。
2月27日,经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杨某愿意赔偿邓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000余元。
双方和睦相处,弟兄关系从此和好如初。(龚庆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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