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鸭溪派出所抓获冯某,帮助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区分局侦破一起故意伤害案。
冯某因为巩某某借了他6000元钱没有归还,想起耿耿于怀。
2012年11月29日3时许,冯某叫来4个年轻男子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桃溪路电厂三岔路口杀伤巩某某颈部及左上臂,导致左三角肌部分断裂;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巩某某所受之伤为轻伤。
案发后,冯某过着东躲西藏担惊受怕的日子,既怕红花岗公安分局抓捕,也怕家乡鸭溪派出所抓捕。
2014年3月5日16时许,鸭溪派出所获悉冯某秘密潜回老家,值班民警雷航、许正雄带领辅警刘小龙等人立即前往鸭溪镇粮贸花园成功将其抓获。
目前,冯某(男,35岁,家住贵州省遵义县鸭溪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移交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区迎红派出所处理。(龚庆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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