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微博流传的网帖称,“阜宁县民政局又有一个领导干部喝酒倒下了,副局长刘硕,以前是政务中心主任。这个人是在前两天参加政务活动中,喝酒死的。”阜宁县官方介绍了事情经过:3月8日,刘硕受朋友邀请参加聚会,席间突然身体不适,被送医救治后,刘硕不幸身亡。聚会当天是周六,并非工作时间,聚会并非公务宴请。(3月19日 《南方都市报》)
又是一则官员饮酒致死的新闻。而18日,习近平在兰考县实地指导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强调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要求党员干部要下决心减少应酬,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多学习充电、消化政策,多下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多系统思考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远离那些庸俗的东西。再回头看这则新闻,不是官员为民鞠躬尽瘁,而是喝死在了应酬的酒桌上,真的是很打脸!
诚然,官员也是社会人,有正常社交需求,非工作时间参加非公务宴请无可厚非。据悉,阜宁县一名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对刘硕死亡一事有所耳闻,他称,3月8日晚,沟墩镇副镇长路九成为答谢民政局副局长曹志训和社管科科长刘硕给其亲戚办理残疾证明,宴请曹志训和刘硕。席间,刘硕因饮酒过多昏迷。虽非公务宴请,可是官员的敏感身份,难免令人多打几个问号。如若真如该名政府机构工作人员所说一样,起因是副镇长为答谢民政局相关人员为其亲戚办理残疾证明,结果喝出了人命,那这顿酒喝得可有点冤。
为群众服务,按真实情况办理残疾证明本是民政局应有的职责,何须大肆宴请?是否背后存在以权谋私?单是科长一人昏迷致死,背后是否存在为领导挡酒的潜规则?哪怕副镇长的亲戚真的是残疾人,但办应办之事却必请客吃饭,此种逻辑错误实乃官本位作祟,与群众路线背离,反“四风”之重拳仍需再出击。一是要以刚性的制度框架堵住权力寻租的漏洞;二是以严明的党纪法规惩治吃拿卡要的脏手;三是以深入的党性教育树立正确的三观。
希望,此种“打脸”的新闻不再出现。如果官员们不再因各种“不得不喝”的理由而喝“勾兑关系酒”、“接待酒”、“招商酒”等应酬酒,伤身伤形象甚至伤人命的情况必会减少。正如习总要求的那样,腾出精力,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多学习、多走基层,才是利己利民之正道。(王玉)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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