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是国务院“约法三章”的重要内容,是新一届政府加强政风建设的重大举措。(人民日报3月20日)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为规范楼堂馆所建设作出过一系列规定:1999年、2003年和2007年等多次下发通知,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在2013年3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本届政府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要求的措施。
一系列动作都充分反映了新一届中央政府“让人民过好日子,政府过紧日子”的决心,是出于保持领导干部队伍先进性、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是转变作风的具体表现。
众所周知,政府的楼堂馆所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的,新与旧、豪华不豪华与为民服务的质量应该不成正比,只要能维持正常办公,就没有必要新建,即使新建也不利于提升政府的形象,反而会给群众留下讲排场、重享受的坏印象。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并不是靠楼堂馆所树立的,“廉”方能生“威”。
当下,人民群众对政府性违规楼堂馆所现象反响强烈,这背后有奢侈问题,还有干部的腐败问题,对此,公众意见很大。同时,违规修建豪华楼堂馆所所耗费的巨资,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不亚于经济腐败犯罪。
国务院对违规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的处理进一步的明确,下一步就是要对个别地方仍存在违规建设、整改不力、追责不到位等问题,要敢于“亮剑”,敢于“动真格”,重在行动、贵在落实,把为民的务实之举转化为具体的行动,防止违规者蒙混过关,狠刹这股歪风,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攀言)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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