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南京纪委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发布微博称,在1月25日召开的全市城建城管环保工作动员大会上,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没有请假,而让人代开会并迟到,经核实,决定给予俞立新免职、通报批评的处理。(扬子晚报 1月27日)
近日,南京纪委官方发布微博称,南京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因让人代开会并迟到,遭到新任南京市市长缪瑞林点名与怒责,随即,溧水区纪委对俞立新作出了免职的处理决定。这样的处理不可谓不严肃,这样的速度不可谓不神速。虽然坊间有一些同情俞立新的声音,认为对其的处理过重,有杀鸡给猴看的嫌疑,但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在全面改变机关行政作风效能作风的今天,要的这是这样一种杀鸡给猴看。
在报道出的整个事件中不难发现,俞立新作为单位领导,无视会议纪律,在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临时安排他人代会,一个会议尚且是这样的作风,那推之其日常工作也可管中窥豹了。所以,溧水区纪委认定其行为违反了该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决定给予其免职、通报批评的处理是明智和正确的。
溧水区纪委对俞立新的处罚有理有据,符合程序和民众要求,是党和政府在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的一个生动案例。在转变作风这场战役中,光靠几次学习和几场会议,很难改变一些积重难返的局面,只有敢动真格,才是扭转机关干部作风懒散唯一的办法,只有敢动真格,才能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而不是让制度和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虽说一场会议的迟到看似无足轻重,但会风连着党风,一名干部对待会议的态度正是其对待工作态度的一个缩影。对俞立新的处理,表明了溧水区政府转变作风的落实之举。转变会风,明确党风、政风,身教重于言教,俞立新作为反面教材,正好可以作为一把革新的火,烧出一个转变的新局面。(通讯员 朝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