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主任(正厅级) 李永真1999年至2009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4人所送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16万余元、美金2万元、港币1万元;采取虚假支付利息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款人民币4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在忏悔时,李永真说:“我错误地认为,自己事业的成功离不开家人的支持,现在自己有能力了,应该给家人一点补偿。”(新浪网 3月19日)
按理说,一个人发达了有钱了,想给家人点补偿,想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似乎无可厚非,原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主任(正厅级) 李永真也正是这样做的,可她却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在忏悔时,李永真认为自己的事业离不开家人的支持,当自己有能力时就应当给家人一点补偿,其落得如此下场,错就错在给家人补偿成了她贪腐的借口,错就错在她滥用了手中的权利,乱拿了群众的钱。看来,如何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利,值得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认真思考和严肃对待。
纵观近年来落马的一些官员,利用领导职务肥亲厚友的问题较为突出,“家庭腐败”案件屡见不鲜。一些官员在手中权利扩大后,其思想逐步出现了偏差,大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势,纵容家属子女收钱敛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仅自己身陷囹圄,最终也害了亲人家属。假公济私、损公肥己,拿公权来补私利,这样来“补偿”家人,可谓偷鸡不得反蚀一把米。
说到所谓的“补偿”,不外乎是心里的不平衡,认为自己为国家付出太多,得到太少。开始算眼前利益的小账,而导致不顾党性,忽略宗旨,不讲原则,最终身败名裂、断送前程。这样看来,这种”补偿“实在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劳心劳力,绞尽脑汁贪污受贿,一旦事发,所有的地位、金钱、家庭都将随着牢狱远去。有道灯不拨不明,账不算不清,若当官只为“补偿”,结果只会是得不偿失。
个人离不开家庭,但给家庭”补偿“不应该成为贪腐的幌子和借口,作为手握人民赋予权利的官员,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永远应该高于家庭利益。过分强调”补偿“,过分看重个人权利,溺爱子女、纵容家属或亲戚,必将祸起萧墙。所以,领导干部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亲情观,不能为亲情所困,更不能为了亲情而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既要严于律己,又要从严治家,既要抓作风建设,又要抓“家风”建设,时刻筑牢廉政防线,倍加珍惜现有职位,自觉远离职务犯罪,做一个勤政廉洁的好官,才给家人带来幸福和荣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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