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4日在北京透露,作为中国“民告官”的一条途径,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胜诉率近年来明显下降。傅莹是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和中国信访制度有关的问题时作上述表示的。(人民网 3月4日)
作为人们群众可以选择的不同维权渠道,途径并不单一。但事实是,未被纳入法治轨道的信访方式却占了很大一部分,而专为百姓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却少有被用到。信访途径的便捷与成功率和正当法律途径的各种阻碍相比,优势一目了然。
正当法律维权途径的各种阻碍的现实让群众不敢告、告也告不赢,其结果就是让大量的涉法涉诉案件进入到了信访渠道。在自己权益被侵犯时,在自己的诉求得不到合理的回复和解答时,他们都会选择上访,希望在更高级领导机关能给出自己公平合理的回答。
深化改革新时期,扫除我们鼓励和提倡的合法途径中存在的阻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群众维权纳入法定程序,已势在必行。这是建设法制社会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体现,也是提升我党和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如今,人大常委会已把对维护百姓权益的法律的修订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中,“我们修订这两部法律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监督行政权力,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更好地维护我们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要走稳公平正义之路,有法可依是前提,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必要,我们对这样的修订寄予无限期待。(金良)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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