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四川彭山县下发《彭山县党员干部“去官气”具体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全县公开“十个不准”,鼓励群众以拍照、短信等方式举报,凡有违者,将被教育纠正甚至纪律处理等。《要求》明确规定,不准在出行中让他人提包包、端茶杯、开关车门,不准往车窗外扔东西;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齿、衣冠不整;不准在居住小区耍霸道、拖欠物管费、乱停车。(中国新闻网 3月3日)
当前,四川省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第二批次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彭山县出台这一《要求》,无疑是对2013年10月当地收集的问题建议而开出的“药方”。据悉,彭山县通过座谈、调查、走访等,收集到反映最集中、群众最反感的是一些党员干部对上溜须拍马、对下趾高气扬、对群众简单粗暴,生活中搞特殊、享特权、耍霸道等“官气”。
改正错误的前提是正视错误。讳疾忌医是要不得的。《要求》反映出当前个别党员干部确实存在特权意识等“官本位”思想。对于此种自爆其短的勇气,值得我们肯定。然而我们也应看到,治病下药需开对药方,警惕药物矫枉过正的副作用。
走群众路线应贴近实际,不能用形式主义根治形式主义。“不准在出行中让他人提包包、端茶杯、开关车门,不准往车窗外扔东西;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齿、衣冠不整;不准在居住小区耍霸道、拖欠物管费、乱停车。”等规定有流于形式之嫌。正如网友指出,“难道双手拿满了物品,也不能让人帮忙提包包、端茶杯?难道肉蔬卡在牙齿里,也不能用牙签剔?难道因工作性质长期出差在外,未能及时缴纳物管费,也要被追责?”规定与道德具有天然不同层面的范畴,用规定规范道德不科学。而道德方面的约束等也需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践行群众路线不能为了创新而矫枉过正。出台文件专门对“去官气”进行规定,“不准在群众和服务对象面前背着手讲话、用手指着群众讲话、爆出口、说脏话”等令人耳目一新。但规定“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齿、衣冠不整”等,是否有为了谋求新意而矫枉过正之嫌?最基本的道德规范都专门发文,是否当前官气已经到了如此不堪的境地?这样的规定,“过”了一点。
走群众路线,关注点和重心应当更多地放在如何切实为民办实事、搞好经济、改善民生上。此外,应当健全官员的考核和选拔体系,增加民意调查和群众测评环节。如果官员提拔只是靠上级,在“唯上论”指导下,此种禁令也能是表面主义,不办实事,才是对百姓最大的官气。(王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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