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一名安徽陶姓考生在微博上自爆在上海考完公务员后“坐火车逃票回安徽”,其行为遭到网友质疑,迅速又被网友们挖出其“滨湖大道、又超速罚款”。“下午聊天聊忘记了,又闯红灯了”。“捡到了手机,果断卖了”等自爆的劣迹。事件一出,公众都在热议这样品德的人怎能任公职。(人民网 3月2日)
事件发展到这一步,这位考生要想如愿当上公务员估计已经不太可能了,虽然他考试已经过关,但他的品德没能过关。该考生的公务员追寻之路止于此,只能归咎于自身的品德问题。作为公众,我们庆幸这位考生的品德问题的暴露,否则,他真成为了一名公务员,一个逃票、超速、闯红灯、拾物不还……的人,一个不遵守法律法规,缺乏基本道德的人,怎样执法,怎样为民服务,我们非常怀疑。
这一事件让笔者联想到,该考生是属于“自爆”了其品德问题,在我们成千上万的公务员招考、提拔队伍中,有几人会这样“自爆”不足呢?大多数的人,都会老练的将自己不好的一面努力“隐藏”起来。并非说有不足就不能任用,关键看这些不足是否涉及个人品德。
人才选拔要求“选贤举能”、“德才兼备”,“德”都在首位,但“德”的特性决定了,它是隐性的,需要借助时间、具体事件才能呈现,很难用一个尺度或数据衡量,为了尽量公平公正,所以我们在人才选拔任用中往往重了“能”,轻了“德”。
怎样才能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人才?我们当下的选拔、任用基本是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笔者建议,在笔试、面试的题中,设计一定量的“品德测试”题,加大分值比例;在考察环节拓宽考察范围,由考察组确定考察谈话对象,保证考察的客观、公正,将考察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甚至可以借助心理学等科学的力量,设计一套品德考察系统,科学地选拔出有德有才的人才,也引导整个社会加大对品德的重视。(宋雨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