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一个女老板反映,2月23日,她位于绵阳市南河路的“丽萍美发足浴”店,从中午11点半至下午3点之间,不到4个小时,警察对其进行了5次检查,严重影响了正常营业。(人民网 3月1日)
同一个店,不到4个小时,警察5次上门检查,如果不了解真实情况,我们都会认为,这个店十有八九有问题,要不然警察怎么会如此频繁地上门?然而真实情况是此店是正规经营,警察的检查是不同警察的巡查。频繁的检查,并没有查到违法行为,却吓坏了顾客、吓坏了员工、吓坏了老板。
这段时间,自东莞事件以来,各地警方都加大了对黄、赌、毒的打击力度,力求短时间内给老百姓一个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可是这以“为民”为初衷的专项行动,怎么成为了“扰民”行动呢?根据工作要求,派出所所长、值班民警、社区民警都有各自的巡查职责,各自必须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巡查,才导致了交叉检查、重复检查的情况。了解到这些情况,笔者觉得这些巡查的警察也很冤,人家也是在尽职完成自己的工作。这不免让人联想到以前媒体曾经报道过的,重阳节敬老院的老人们一天被洗了N次脚的事,为了完成“敬老”的工作,一天内,老人们“被”不同的人重复洗脚。
笔者认为这样的事件都是属于管理部门统筹安排不当而导致的问题。如果在安排此类专项行动时候,不是笼统地只按人员职责安排,而是兼顾到地域、范围、人员配合等情况,这样重复检查、交叉检查的情况是可以避免的,警察也不那么辛苦,人民也能接受,工作才能真正达到目的。(宋雨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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