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举报陕西省渭南市中院有一辆奥迪Q 5警车,并称该车是法院领导用车,同时还公布了这辆车行驶的照片。对此,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这辆车是刑场指挥车,八项规定实施后只用于刑场指挥和节假日值班。 (2月19日 新浪网)
政府机关办公配置豪车的行为一直广受群众诟病,在中央实行八项规定以来,各地政府纷纷将超标配置车辆进行公开拍卖,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却对中央的大政方针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在被群众监督质疑时,不但不深刻反思认识错误,反而会弄出各样奇怪的理由妄图推卸,如同近日曝光的渭南市中院有超标配置的奥迪Q 5豪车,其院方回应竟是用于刑场指挥和节假日值班,这理由不仅是荒唐之极,更是开了广大群众智商的一个玩笑。
法院作为政府的执法部门,本身更应该注重自己的形象,在执行相关规定的时候率先做出表率,自觉维护中央的各项决定和法律的尊严。可是报道出的渭南中院,对单位配的豪车不但不按中央规定进行处理,当群众质疑其超标配车,公车私用时,却用一些蹩脚的理由来搪塞,群众不禁想问一句,没有豪车不可以进行刑场指挥吗?没有豪车就不可以节假日值班了吗?这样的说法你们自己能够相信吗?
在中央反对“四风”活动进行的如火如荼之时,各地都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进行对自身问题进行整改,也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仍有像渭南中院这样的单位还在工作中配豪车,面对质疑不敢面对,说明工作作风的整顿远远没有到高枕无忧的地步,各政府各单位仍要将整改放在第一位,按照习总书记“照照镜子,正正衣冠,洗洗澡了”的要求,将整改作为长期的系统的工作进行开展。
总的来说,还有单位超标配置豪车是思想没有改变,思想没有转变就更谈不上行动的落实,对此,当地纪检部门应该严查一下,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用实际行动向“四风”宣战,只有自身的思想转变了,行动落实了,群众对政府的印象才能得到真正的改变。(通讯员 朝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