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修订《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须5年一考,“粗暴、野蛮”执法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本次修订最大的改变是告别一考定终身。新修订的《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执法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3个月须按程序申领换发。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重新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换发。此前,行政执法证有效期多为2至3年,到期后可继续申领,不需再考。(国际在线 2月8日)
即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的《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终结了执法人员“许可证”永久有效期模式,打破了一考定终身这一铁律。并且“粗暴、野蛮”执法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往后行政执法人员须5年一考,并且将严格考试纪律,采取“网上统考”,统一考试方式、统一考试内容、统一通过标准。规避以往考试存在的走过场、搞形式的歪风邪气。
《办法》的修订旨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形象。近来,以“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形象示人的城管执法人员新闻屡见报端,层出不穷,原因多种多样,但都逃不开“知法犯法”、“以权压人”的怪圈,为人民群众所病垢,并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的形象。作为执法人员执法时却不能守住“法”的底线,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广东修订《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的一剂良方,《办法》的修订得以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加强自身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同时,更多思考如何文明执法,完善自身服务方式。深化改革新时期,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的改革,是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执法人员形象的同时,更是应对群众诉求,践行群众路线的要求,谨记“为人民服务”宗旨,以合法、合理的执法形式正确执法、合法执法,如此才能扭转执法人形象,提升执法人员公信力和执行力。(金良)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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