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越健泉为了求得升迁,9次行贿该局原局长李治臻,共计60余万元。同时个人9次受贿,涉案金额5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行贿罪,两罪并罚,荔湾区法院对其判有期徒刑9年。(人民网 12月24日)
如果独立地从行贿受贿的问题上看,我们会唾骂越健泉的贪婪腐化,但是为了我们更进一步思考,为了升迁前后9次行贿局长,其实也暴露了我们在选人用人、提拔晋升上的弊端。
尽管“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如此鲜明,我们也在不断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然而固有的窠臼藩篱始终难以突破,“伯乐相马式”的提拔晋升格局始终没有打破。“一把手”或者上级领导几乎完全掌握了干部升迁的机会,如果“一把手”不够公正,就会出现干得好不如马屁好,不如送得多,甚至买官卖官的局面。越健泉为了升迁9次行贿其局“一把手”,正是在这种大环境下的不二选择。
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小兵不是好兵”,但是成为一名真正“将军”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积累军功”。每一个干部都希望能够走上更高的领导岗位,这无可厚非,但是通过受贿行贿来博取进身之阶,不过是打开了堕落的“地狱之门”。要真正实现选人用人能者上、庸者下的公平公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就不能只是姿态不见落实。(陈梁)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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