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邸制,作为一种公务人员住房的制度,已在国外实施多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探索实行官邸制。短短几个字,瞬间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京华时报 12月12日)
探索实行官邸制,主要源于领导干部违规建房、“以权谋房”已经成为腐败的新形式。同时,干部交流、异地任职等,客观上为官员滥用权力“以权谋房”提供了便利。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建房的现象,多占、低价套购或者超标准侵占国家公共资源的问题也很突出,有的甚至还出现了官员建造别墅的热潮。这就是中国房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色”,可以说是一个腐败“特色”也不为过。这个“特色”导致了人民群众的普遍不满,改革势在必行。
放远世界,“官邸制”在发达国家实行多年,如美国白宫、法国爱丽舍宫和英国唐宁街10号、俄罗斯克林姆林宫等。但是,它们的共同点是:官员对官邸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即官邸的公家性质不能变。国外的实践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们可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使之中国化为我所用。
当下中国官员住房体制固化,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探索实行官邸制,不仅能避免资源浪费,而且还有助于规范领导干部住房问题,同时,也有助于遏制领导干部住房腐败。但是,官邸制也并非是万能的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攀言)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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