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向单位纪检部门交钱,一边受贿,新洲区卫生局原局长李某上任8年,收受他人“感谢费”21万元。近日,李某被新洲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长江网 12月4日)
边收取贿赂边上缴部分赃款,看似矛盾的举动在新洲区卫生局原局长李某身上却表现得那么自然,其实,细细一想,李某这样做自然有他的原因,上交一部分,可以蒙蔽纪检部门的眼睛,标榜出自己是个廉洁奉公的好干部,殊不知,这只是他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兔子也斗不过好猎手。伪装的再好也不能掩盖贪赃枉法的事实,当锒铛入狱后再醒悟是不是来的太迟了一些呢。
部分官员的表里不一早已不是秘密,台上党风廉政头头是道,台下贪赃枉法朋比为奸。人前一套,人后一套,把面子工程做得很足,一心就在官场中周旋钻营,什么为民服务踏实干事早被他们抛于脑后,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在他们身上根深蒂固,在其政却不谋其位,不思用群众赋予的权利好好为民办事,如何逃避国家党纪国法打击倒是被他们专研的很深。如同此案中的李某,一面退赃,一面受贿,人前人后两张脸,贪腐多年还精心塑造的廉洁形象,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说实在话,李某收受的21万元贿赂和那些动辄上亿的巨贪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从这一点上看,也充分显示出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在中央加大反腐力度的高压态势下,所有的贪污腐败分子都将会“无所遁形”,做错事必然会受到应有的制裁,用退一小部分的赃款掩盖受贿行为,只能是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
李某一类的官员一面贪腐一面如此费尽心机的掩饰,说明内心还是害怕国家的党纪国法,但侥幸心理让他们的思想偏离了航向,对金钱、权力、地位的过分追求,让他们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因此必须要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让他们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权力观,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提高违纪违法成本,让他们不敢、不想、不愿违法违纪。(朝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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