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绥宁县的城市建设推进大会上,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为要求做母亲及其他亲属的工作没有实际成效被当场暂停职务。(11月27日新华网)
日前曾闻听某教师因拆迁被调离岗位,专职做家人的工作。无独有偶,今有官员因拆迁要求做亲属工作未通而被暂停职务。不论这些处置行为的效果好与不好,在笔者看来,都不是很妥当。
对干部的管理我们有详尽的规定,什么原因什么情况要停职撤职那都是有条有款的。仅从新闻表述来看,为了拆迁推进,安排蒋开松做家属工作其实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只要真正是去做了工作了,但是这种思想工作,能不能做好,能不能做通,其实是不能掌控的,因而以没有成效来暂停蒋开松职务是不恰当的。而且从蒋开松妻子欲离婚来看,县委县政府对蒋开松暂停职务的处罚,甚至是对被拆迁家庭的一种变相逼迫。
身为公职人员的干部,考核其好坏优劣看的是实绩政绩。对于涉及干部自身的工作,干部自身很有必要回避。如果硬要求谁做谁的工作,很多时候让干部里外不是人,两边不讨好,甚至造成家庭矛盾,引发反作用。蒋开松发帖讨说法,就是目前最直接的后果。
官员做不通亲属工作就被停职,实质上是公权的滥用,极不利于干部的正常管理和使用,甚至会给干部队伍稳定都带来麻烦。我们常常讲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如何用好干部,考核干部,都应该在制度规范的范围内进行。(通讯员 陈梁)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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