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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试点“农改” 新农村新希望

时间:2013-11-14 17:20:3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金良
导读:今后,农民可通过流转方式“买”其他人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

   今后,农民可通过流转方式“买”其他人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11月13日人民网)

  近日,安徽省试点农村集体用地流转的改革方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虽是试点,仅是新生命的萌芽,能成熟与否,还是未知。但人们似乎已对其充满希望,至少对于第一产业这一基础性产业来说,都会是一次革新的尝试。三农问题的解决也许更需要这样的魄力予以支撑。

  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包产到户,结束了吃大锅饭的局面,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人们解决了温饱问题,并逐步走向了富裕。这一体制的试行,这种“敢为天下先”的胆识就来自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

  以前的农民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到今天的国家向农民的粮食补贴政策,农村各种环境形式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固有的小农经济模式阻碍着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见弊端,城乡二元体制下的农村更显萧条,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农村大面积的土地抛荒现象随处可见。

  今天,在新形势、新问题面前,安徽省的“农改”试点更引人注目。农村土地的流转,农村土地使用的合理有效的规划,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以及进一步的机械化,专业化,农民所有权收益的增加,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农村的建设,三农问题的逐步解决。试点“农改”,我们翘首以待! (金良)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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