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汕头市原市委书记黄志光昨日在广州中院受审,公诉机关称黄志光收受100万元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捐钱求佛祖保护在佛石上刻下名字也是图名谋利,属于受贿情形。( 新华网 11月12日)
是个共产党员都知道,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不能有任何宗教信仰的,除非退党。而这位市委书记却敢和党章对抗。当然,他不仅仅是捐钱求佛,更深层的是变相的行贿受贿。
从今年年初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就一直狠抓工作作风,坚决打击贪污腐败,成果丰硕,从未懈怠。估计是这位市委书记以为风声没那么紧了,才敢这样大胆放肆。
党章对党员应该具备的条件做了严格规定,所以,可以说他是有点心术不正。也不知道他是怎样一步一步爬上市委书记这个位置的。
现在的官员们可以说是“百家争鸣”,“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只要对自己有利,想尽一切办法都要得到。一位在政府上班的朋友说,今年夏天,镇委书记为了讨好来访的上级领导,连夜在机关食堂安装空调。虽然这算不上什么犯罪违法行为,但可以折射出现在官场的诟病。
上级就是爹妈,上级就是祖宗。想尽各种方法讨好领导,而对下面的老百姓却不是如此。估计黄志光同志曾经也做过类似的事情。其实,如果他真的信佛,他就应该知道“因果报应”这条最简单的禅理,自己犯下的错误,只有自己来承担。
说到底,还是“人心”在作祟,唯一的办法只有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加强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等等,把持住自己的欲望,把欲望化为动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许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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