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梁山镇经发办主任门某在龙岗中学附近驾驶私家车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赶到带门某抽血测酒驾时,其对交警拳打脚踢。面对下属的表现,梁山镇党委书记张忠林表示,门某是在周六驾驶私车出事的,“不会给镇政府抹黑”。(华商报 11月4日)
此事件有两个问题值得深思,一是经发办主任门某驾驶私家车追尾后在医院内,门某对交警拳打脚踢。交通事故后配合交警工作,天经地义,普通人如此,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门某为何如此嚣张。二是该镇党委书记在此事件表态上显然让人难以接受,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事件外的违规违纪难道不会影响政府形象?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代表着政府形象,不管在上班事件还是在工作之余,理应做好表率,遵纪守法,待人和善,团结友爱,传递社会正能量。南郑县梁山镇经发办主任门某不仅醉酒驾车,公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的今天,还知法犯法,在造成交通事故后,不知悔改,不仅不配合交警的工作,还对其拳打脚踢,态度极其嚣张,大煞风景,严重影响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如此明显的问题,该镇党委书记却认为门某是周末开着私家车出的事,不会给政府抹黑,意思是党员干部只有在上班时间才会代表政府形象,工作之外的都属于个人私事。这是什么逻辑?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就是要切实转变党员干部的作风,切实扫除“四风顽疾”,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做好表率,当好标兵!作为党员干部,一举一动都关乎着政府形象的形象,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理应以高标准严要求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以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展现在老百姓面前。
经发办主任门某酒驾打人和镇党委书记张忠林的雷语折射出部分党员干部道德的缺失,法律意识淡漠,党性不强,宗旨意识弱化。我们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的修养、道德的培养和素质提升,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宗旨意识!(金良)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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