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5时许,湖南临武县瓜农邓正加的尸体下葬。18日下午,湖南郴州市公安局法医对邓正加的尸体进行了尸检,据在现场的临武县检察院反渎局工作人员透露,邓正加头部有两道红色血印,头颅内有淤血覆盖。至于赔偿事宜,多位村民证实,邓家正在与政府谈判,邓正加儿子邓青强对记者表示,“赔了89万多,还没拿到手”。(新华报业网 7月20日)
每一个生命的逝去都是对家庭沉重的打击,湖南瓜农邓正加是不幸的,其终于下葬入土为安也算能给家属一点心里慰藉,虽然死亡原因当地政府还没有公开,希望最终的调查结果能很快公之于众吧,也算还逝者及家属一个公道。“瓜农身亡”一事引发强烈关注,也从侧面上反映了社会舆论对“暴力执法”的一种声讨。另外,有一个问题需要我们思考,政府用全体纳税人的钱为“暴力执法”买单又是否恰当呢?
不管邓正加的死因是暴力所致还是自身疾病,有一点我们可以确定,那就是如果没有恶性冲突,邓正加不会卖瓜卖到突然死亡。一个普普通通的瓜农,不知道对社会造成了多大的危害,需要付出死的代价。占道经营是该管,执法本身也没有错,可错就错在这执法方式上了,如果城管执法能多点耐性,少点暴躁;多点劝说,少点拳脚;那或许很多类似的事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既然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情发生了,那就在说说后续的问题吧,我国国家赔偿法在确定赔偿义务机关时,基本采用的是谁致害,谁负责的原则。但现实中,这些赔偿往往都由政府买了单,政府买单说白了也就成了全体纳税人买单,少数人的错误而需要公众来承担,真是令人唏嘘不已。
城管执法部门作为当地政府的行政机关,其一切执法行为都应受到行政法规的约束,不得擅自违反规定,随意执法。因本身的违规执法而造成的恶劣后果,那么政府就不应替其支付赔偿,让全体纳税人为其买单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政府一味的充当“灭火队”,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犹如抱薪救火,长期的袒护,不但丧失了政府公信力,更会让此类问题越演越烈,让那些知法不守法,有法不用法的人更加嚣张。只有让违规执法的人员付出沉痛的代价,受到法律严惩,提高违纪违法成本,这类事件的发生才会减少甚至消失,也还执法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雅言)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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