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原公安局局长洪永林,因受贿罪被二审裁定死刑时还念念不忘如何享受,他不无后悔地说:“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再也喝不到了。”(7月16日《新京报》)
贪官洪永林被处死,是在1993年,这次是被媒体旧事重提。虽是旧事,却引起了公众的围观,皆因贪官临死“没喝过路易十三”的后悔,太“神”了,大有不吃尽人间美味、死不瞑目的“气概”,简直是“吃货”中的极品!
人生不过百,若说享受,人世间的美味佳肴,声色犬马,是谁也享用不尽的。享受自己该享受、能享受的,就已经足够了。“知足常乐”不仅仅是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也是客观条件下的明智之选。可惜,贪官们似乎并不明白这个道理。大权在握之时,睥睨天下,以为一切皆为吾所有,穷奢极欲,不知所止。在这些贪官穷奢极欲的背后,是多少公共资源被挥霍,多少公众的权益被侵害。等到锒铛入狱,甚至被判死刑,才声泪俱下,后悔不已。
但是,一般的贪官临死前的忏悔,多是认识到“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并幡然悔悟:平平淡淡才是真,知足常乐才是本。因此,他们中有表示如重获自由愿意当一辈子农民的,有表示愿意做一只“看门狗”的,比如秦朝李斯临死前就哀叹“牵犬东门,岂可得乎!”虽然为时已晚,但所谓“朝闻夕死”,在人生的终点能悟出点道理,假如不是装老实求轻判的话,也算死了个明白。像洪永林这样,小命即将休矣,念念不忘的却是那瓶没喝过的“路易十三”,确实不多见。
洪氏已死20年,视野回到当下,现在的一些贪官,其贪欲之强,贪腐数额之巨,和洪永林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如前不久被判死缓的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达到6000多万元,滥用职权帮不法商人获利39亿多元。一些贪腐过亿、拥有几十个情妇、几十套房的大贪大败类也时不时被揪出。洪永林临死前“没喝过路易十三”的遗憾,在这些大贪眼里,恐怕只是小儿科,会被他们笑掉大牙。虽然他们和洪永林所处的年代不同,贪腐的数额有别,但本质却是一样的。对这些贪官来说,享乐主义、奢侈之风已经深入骨髓,如不及时揪出惩处,国家的家底再深厚,改革的成果再丰硕,也会被这些硕鼠所吞噬。
洪永林式的另类“后悔”是一针清醒剂,它警示我们:反腐任重道远,别低估了硕鼠的胃口。当前,中央强调加强作风建设,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但愿这样的教育实践能醍醐灌顶,使每一个为官者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不要滑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颜新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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