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决不能以讲大局为名破坏法治(7月6日《济南日报》)。
李占国书记学法律出身,多年来一直从事司法工作,他的话很契合其身份,也无疑是对常识的再一次普及。
对于“讲大局”之说,人们早已是耳熟能详。大局的确是要讲的,但法治才是至高无上的大局。按照当下权威的表述,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什么是基本?就是根基、根本,还有什么比根本更大?破坏法治,就是在动摇根基。根基不牢,地动山摇。
培根先生曾经说过,“一桩误判比多桩犯罪还更有害,因为犯罪只是搅浑河水,可误判却是搅浑水源。”破坏法治,显然更是在搅浑水源。连源头都不顾了,还信誓旦旦地称在“讲大局”,难道不是有些可笑吗?
坦率地说,以所谓“讲大局”的名义破坏法治的现象,在现实中还是时有发生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难堪,只能说明法治有时还被轻视,还没有获得其应有的尊崇地位。
某些破坏法治的所谓“讲大局”不过是在“讲小局”,里面包藏着私心,夹带着私货。拿法律这把尺子一卡,明显过不了关,于是就以“讲大局”来进行包装、粉饰,来蒙人、压人。以这样的名义破坏法治,其实质无非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罢了。
当然,也不能否认,在不少时候,某些破坏法治的“讲大局”的确并非出于一己之私,而是有着快速息事宁人、维护稳定等的考虑。但从长远来看,以破坏法治的方式作为开锁之钥,注定是没有出路的。解决问题时常偏离法治,当然无助于让人们树立对法律的坚强信仰,也难以让人对未来产生良好的预期。
法治才是至高无上的大局,这一点不容含糊。倘若与此不符,大局大约就难言其大。如果所谓的“讲大局”却让法治零落成泥,那么这样的大局不讲也罢。
既然法治是至高无上的大局,那就不妨多讲讲法治。法治是刚性的,边界明显,程序森严,不容随意变通,而某些所谓的“讲大局”则存在着很大的弹性,有时也难免任人打扮。
我们的诸多疑难杂症之所以难以根治,就在于法治不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乱象还大量存在。法治至高无上,才能对权力有所约束,真正将其关进笼子里。
令人欣慰的是,法治的地位正日益上升。不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了宪法,党的十八大报告还对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法治提出了要求:无论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还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都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若能真的如此,法治或许就会成为更多人的条件反射。
法治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有些骨感。但越是如此,越要坚定不移地践行法治。只要沿着这样的路径积跬步,一点一滴地作出改变,未来还是可期。(孙立忠)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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