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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作为一种简化的民事诉讼程序,旨在快速、高效地解决标的额较小的民事纠纷。对于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小额诉讼以其独特的优势,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在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法治道路上,新疆伽师法院积极推行小额诉讼程序,为民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优化为民服务措施,积极探索新型审判模式,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改革,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受理了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并案审理快速有效化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转变执行理念,优化执行流程,深化执源治理,有力推动全院执行工作爬坡过坎、提质增效。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打通判决执行“肠梗阻”,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和夏阿瓦提人民法庭通过执前督促履行程序,促使被执行人在执行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及时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为大力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队伍的凝心聚力和向心力,10月16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组织庭室干警及工会代表到生育女干警家中进行慰问,送上工会温暖,并传达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和祝福。 喀什具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区位优势,作为“空中丝绸之路”的桥梁和枢纽,将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全方位对外开放注入强劲动能。近日,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郭俊秀一行8人莅临喀什市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指导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在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这无疑是对法律权威的严重挑战和破坏,一旦此行为被证实,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庭是审判法官根据客观事实以及证据依法公正审理的地方,在法庭庭审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案件关键事实作虚假陈述,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新疆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涉企纠纷化解最优解,大力推动法律服务“再升级”,高质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为喀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被告人努某称“车不是我开的”。 眼下,正值丰收农忙时节,部分居民为图方便,收完粮食后违法占用国省道干线及重点道路打场晒粮,这种行为不仅影响路容路貌,更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给行人、车辆带来了安全隐患,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改进工作作风,10月12日下午,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世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院长穆合塔尔·热衣木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萨罕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随着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的加强,购买保险成为不少人的选择。那么,如果被执行人购买了保险,其保单能否被执行呢?近期,新疆泽普县法院就办结了一起执行保单案件。 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举办“与法同行·护航成长”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莎车县第四教学园区墩巴格乡中学30余名师生,沉浸式体验不一样的法治之旅,“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肃纪律作风,推动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对法院机关各部门和4个中心人民法庭进行督察。 10月11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召开“帮信罪”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顺利执结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为两名申请人讨回务工费20万余元,申请执行人艾某、米某将一面印有“服务优质护民利 司法高效解民忧”的锦旗寄到塔县法院执行局,以此表达对执行干警高效、公正执行案件以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充分肯定。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权益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位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乌什塔拉人民法庭,将普法宣传的触角延伸至热闹非凡、人流密集的巴扎,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院进巴扎,普法护老行”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强化法学学术和法律实务的有效结合,10月10日下午,莎车县人民法院与新疆政法学院举行交流座谈会暨实践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一直以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乌恰人民法庭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和精神实质,积极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在庭后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多方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庭后达成和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近日,新疆伽师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原本剑拔弩张,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一致,并现场履行了调解协议,充分展现了伽师县人民法院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化解矛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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