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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就彩礼返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古某当场退还原告尚某彩礼50000元,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新疆莎车县法院民二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萨罕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件。 赌博是违法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应予严厉打击。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赌博罪案件,被告人阿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09万元上缴国库。 为民解难,强化服务意识。让每一位来访群众感受到法院的司法温度,是司法警察大队的责任与担当。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始终秉持为民情怀,将“如我在诉”、为民服务融入到一桩桩平凡的小事中。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采用巡回审判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实现了情与法的有效融合。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马兰花”人民法庭受理一件修理合同纠纷,吾某于2023年8月在某汽车服务会所处维修车辆产生维修费13550元,因吾某资金短缺未能当场支付,向某汽车服务会所出具欠条一份,约定年底付清。到了付款期限,吾某未付维修费,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某汽车服务会所将吾某诉至法院。 4月16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张润友一行,将2名业务骨干送到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和硕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巴依尔塔主持召开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在家院领导、各庭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在第29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以支部为中心,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立足工作实际,以学习阅读司法类书籍为主,开展了“传书香,育法魂”主题党日活动,旨在提升全院干警的综合能力素质,更好的应对审判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为深化全民阅读活动,扎实推进文化润疆工程,激发全民读书热情,营造浓厚的书香氛围,在第29个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新疆温宿县托甫汗镇酒花楼村开展了以”书香润乡村·阅读沁人心”为主题的全民阅读活动。 为全面普及反诈常识,切实预防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的发生,保障群众财产安全。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来到商贸中心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反诈专题宣传活动。 防范于心、反诈于行。为进一步强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力度,有效减少和遏制各类诈骗案件的发生,提高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识骗能力,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组织17名法治副校长在辖区16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近两万名师生收听法治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及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强化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切实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能力,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萨罕法庭以“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为主题,对萨罕镇20余名村级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进行专题培训。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如果借款人意外身亡,继承人又拒绝还款,债权人应如何追偿、向谁追偿?应如何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一起债务人意外死亡的借贷纠纷案件。 为进一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不断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4月17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古丽尼格尔·赛麦提和法官助理努尔阿米乃姆·阿卜力米提走进英吉沙县第一小学,为全校2000余名师生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石,一个美好的婚姻家庭需要夫妻二人共同维护经营,夫妻之间一旦出现矛盾,应及时沟通解决,避免“小矛盾”引发“大纠纷”,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纠纷案件。 女性是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者,儿童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希望。为切实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2024年4月16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邀请9名县妇联、妇女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到院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 春风如你,芳华熠熠。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增强妇女儿童用法律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尊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4月16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16个村、社区60余名村社区妇联主席、妇女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增强妇女儿童法治观念。4月16日,新疆巴楚县人民法院联合巴楚县妇联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不服不予认定工伤待遇纠纷的行政争议案件,泽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作为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应诉。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首例泽普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争议案件。 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是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法之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广大妇女增强法治观念,4月16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开展以“同心‘护苗’法润‘她’心”为主题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服务,推进婚姻家庭纠纷源头治理,新疆泽普法院于4月16日举行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局、妇联、团委、教育局等单位代表走进法院,沉浸式体验人民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申请执行人艾某与被执行人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因查不到被执行人托某可供执行财产且其以各种理由不配合、不见面的原因陷入了困境。但是经过执行法官化身“牛贩子”在卖牛市场忙活一天,最终通过“以牛抵债”的方式,成功破解了这一难题。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马兰花法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艾某提交的欠条有多处涂改,经询问了解,艾某于2018年为白某繁育辣椒苗,双方经过结算后,白某仍欠艾某21000元,当时白某向艾某出具一张欠条,欠条内容为“今欠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但艾某现场未核实欠条内容有误,遂自行将欠条中的欠款金额私自改为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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