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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筑牢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加强诉源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3月22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色也克人民法庭联合司法所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15人进行培训。 近日,新疆莎车县法院审理一起原告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被告某汉堡店、陈某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近期,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在执行干警与乡政府、村委会共同协调下,采取冻结提取被执行人未结工程款的方式,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太感谢您了,这样调解,不仅为我们节约了时间,最重要的是,让我们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2024年3月20日,在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马兰花”人民法庭,当事人吉某等人向法官不停地道谢。 从原有工作岗位退休后,又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继续工作,这些人员称之为返聘员工。其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时有发生,那么当返聘员工在工作时死亡,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3月20日是春分节气,随着春分节气的临近,大地渐渐苏醒,农事也愈发繁忙起来。值此阳气初生,百花初放之际,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切实为民办实事。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执源治理,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以“立审执一体化”为抓手,利用人民法庭贴近群众、便于沟通协调的优势,对辖区案件“一管到底”,执行自身审理的案件,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乔法官、阿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根本没想到这拖欠了九年的劳务费你们还能帮我追要回来。”当事人布某拉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并亲自向乔法官和阿法官献上了一面“与时俱进好法院,秉公办案好法官”的锦旗。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因近年来所办案件中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激增,为进一步倡导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营造“人人懂法,以法护家”的法律氛围,3月18日,该院主要领导带队,利用周一“三结合”活动契机,前往岳普湖县艾希曼镇3个行政村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宣讲。 为积极履行“八五”普法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有效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近日,国家统计局莎车调查队干部走进法院,与法院、法官、案件“零距离”接触,体验了一堂看得见、摸得着的普法课。 近日,新疆伽师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两段婚姻引发的遗产纠纷。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3月15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主动走进工业园区,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为进一步展现新时代女法官职业风采,激发女法官职业尊荣感、使命感,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举行第3个“女法官国际日”宪法宣誓活动。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构建和谐校园氛围。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前往县城乡寄宿制小学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 创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宣传活动,为该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新年法治课”。 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 “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大力推行“法官工作日”活动以来,法官变成了基层群众的“常客”,无论是家庭院落,还是田间地头,只要有司法需求的地方,准能见到法官的身影,他们把可能需要开庭解决的纠纷,化解在了庭外,解决在了基层。近日,在和硕县曲惠镇老城村,包联法官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陈某当庭给付田某全部劳务费,为农民工解了“薪”愁,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了实处。 近日,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召开执行会议,春耕在即,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为百姓办实事,为此开展2024“春雷行动”。该行动是经过全体执行干警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提前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围绕打击一批长期不履行的老赖,集中执行一笔涉及买卖、劳务工资等民生领域的案件。 为进一步实现“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始于爱”的婚姻家庭目标,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走进社区开展周一升国旗宣讲活动,本次主要围绕彩礼新规知识进行宣讲。 元宵节后、“神兽归笼”,为进一步有效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近日,和硕县人民法院张双平法官走进和硕县第六小学,与老师、家长、学生进行深入交流,为大家讲授法律知识,使老师、家长、学生们更多地了解法律、懂得法律。 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妇女维权意识,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3月6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积极参加县妇联组织开展的“建设法治英吉沙·巾帼在行动”三八维权宣传活动。 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2024年3月4日上午塔县法院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新疆塔什库尔干县红旗社区开展了“建设法治塔县·巾帼在行动”的宣讲活动。 2月28日,农工党双城区联合支部党员、双城区新联会20余名代表,与哈尔滨市双城人民区法院开启了一场别开生面双向奔赴的“法治之约”。 “群众在哪里,普法宣传就送到哪里”。3月1日上午,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法官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开展之际,来到新疆清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棚种植基地开展涉农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落实“保春耕”工作。 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荒地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降低了群众诉累,以最小的代价,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监外服刑的亚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判处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法顺利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帮助两个好朋友消除前嫌,重拾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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