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评委
允许注册将打破市场秩序
商评委认为,苏州稻香村公司虽在糕点等商品上受让在先取得的商标,但原商标(图1)与涉案商标(图2)差异较大,但涉案商标与北京稻香村注册的商标(图3)属于近似商标,且核定使用商品属类似商品,若并存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北京稻香村公司使用的商标表现形式已长期使用,有较高知名度,这种长期使用而形成的市场划分及稳定的市场秩序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涉案商标如允许注册,将打破已形成的市场秩序,增加市场及公众混淆
北京稻香村
原告刻意模仿易造成混淆
北京稻香村认为,原告涉案商标是对北京稻香村已注册商标的刻意模仿,很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且核定使用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因为历史原因,北京稻香村公司没能取得在“面包、糕点”等食品上的注册商标权,现在苏州稻香村想要申请注册新商标,是为了达到鱼目混珠、侵占市场份额的目的,其行为违反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应依法给予制止。(记者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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